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持续改善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高污染燃料目录〉的通知》(国环规大气〔2017〕2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本县实际情况,我局起草了《南城县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5月15日前将意见反馈我局。 联系人:娄强;联系电话:0794-7252392; 地址:南城县建昌镇富民西路88号抚州市南城生态环境局 电子邮箱:314328137@qq.com 附件: 南城县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抚州市南城生态环境局 2020年4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