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县市场监管局城郊分局开展“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
根据《县委宣传部 县司法局 县普法办关于开展2020年“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城司发〔2020〕8号)文件要求,城郊分局在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前后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对辖区车站、公交车、商店、宾馆、餐馆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宪法宣传标语。 ( 张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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