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县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我县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整治问题已完成整改,申请销号,现予公示:
一、抚河(盱江)株良镇路东村湖泊型水源地
存在问题:保护区划分未批复。
整改情况:保护区划分已完成批复,批复文号为抚府字[2018]2号。
二、抚河(盱江)新丰街镇集镇河流型水源地
存在问题:保护区划分未批复
整改情况:保护区已完成批复,批复文号为赣府字【2020】80号。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26日至12月3日
公示电话:0794-7252392
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抚州市南城生态环境局致电反映。
附件:《南城县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问题整改销号确认表》
抚州市南城生态环境局
2020年11月26日
南城县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问题整改
销号确认表
填报单位(盖章):抚州市南城生态环境局 填报时间:2020年11月26日
序号 | 环境问题 | 基本情况 | 办理情况 |
1 | 抚河(盱江)株良镇路东村湖泊型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未批复 | 抚河(盱江)株良镇路东村湖泊型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未批复 | 保护区划分已完成批复,批复文号为抚府字[2018]2号 |
2 | 抚河(盱江)新丰街镇集镇河流型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未批复 | 抚河(盱江)新丰街镇集镇河流型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未批复 | 保护区已完成批复,批复文号为赣府字【2020】8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