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NC0041/2020-00120
发文机关: 洪门镇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0-01-13
洪门镇2019年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为认真做好我镇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办公开办函〔2019〕60、61号文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赣府厅明〔2019〕116号)和《南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及政府网站年度报表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现将我镇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起止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意见,请与洪门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邮编:344712,联系电话:0794-7361168,电子邮箱:ncxhmzdw@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镇认真执行《条例》规定,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在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同时,努力做好依法申请公开工作。截止2019年12月31日,我镇累计主动公开信息168条,其中:乡镇各项工作动态发布信息160条,政策法规3条,重点领域2条,财政信息2条,干部任免1条。
(一)主动公开工作
1.调整政务信息工作领导小组。2019年,洪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镇党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和市、县政府办公室有关要求,调整了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李百花为组长,党委副书记王新国为副组长、镇属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镇党政办公室主任罗明华兼任镇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协调、落实、监督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镇政府办负责召集各村成员设置联络员,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统一组织协调和整体推进全镇、各村、镇属办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
2.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工作制度。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规范运行。为加强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建设,我镇已建立健全以下相关工作机制: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等;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各个环节的流程、时限等具体要求。二是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依据上级的有关规定,对公开和不公开的政府信息界定作出规定,确定审查程序、责任、追究办法等。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和督查制度。
3.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镇政府安排专人负责各村、镇属办单位的信息收集、处理和报送工作。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员,做好电脑设备维护、信息发布、网上公开等相关工作。
4.加强学习、培训和宣传。一是领导高度重视。镇党委书记、镇长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各村、镇属办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好《条例》,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把该项工作纳入了镇年终考核体系。二是大力加强宣传。今年以来,组织人员到各村发放传单和张贴宣传标语,通过广播宣传,较好地宣传了《条例》的实施意义,在全镇营造了良好的氛围。三是搞好学习培训。2019年举办了一期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班,参加培训的达20余人次。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相关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和业务工作水平。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
1.申请: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填写《洪门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填写《申请表》电子版, 以附件的形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我镇政府电子邮箱ncxhmzdw@163.com。(2)书面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3)口头申请:本机关一般不受理口头申请。如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申请人可以口头申请,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申请人必须亲自签名或者签章予以确认。
2.受理: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洪门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为南城县洪门镇洪门街68号,邮编344712。
3.答复:本机关收到申请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批准后,可延长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期限内。
4.2019年度本机关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工作
1.信息梳理是信息公开的前提和基础。按照《条例》要求,对本单位政府信息进行全面梳理,将信息划分为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和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三类。
2.重点抓好职责范围内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公开,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进一步清理更新,保证所发布政府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
3.政府信息公开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4.在公开信息时,分管领导和保密部门严格把关,确保信息内容完整、界定准确。对信息是否公开不能确定时,加强研究、查明依据,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操作,及时报请上级机关主管部门给予指导或帮助,防止简单化、极端化操作。
(四)平台建设工作
今年以来,我镇紧紧围绕全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强化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认真做好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和公开平台建设,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督、稳预期、优服务,进一步提升政府治理能力。
(五)监督保障工作
2.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我镇年终综合绩效考核的内容。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连续两次被县政府及上级部门通报批评,镇主要领导对信息公开具体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取消绩效考评评先评优资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8 | 362812.03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18年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改进措施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务公开骨干队伍还没有完全建立。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还不够到位,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多数为兼职人员,一些同志兼顾多项工作,导致疲于应付。
二是政务公开的质量水平还不够高。开展政策解读形式比较单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和内容仍需深化,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虽已按要求主动公开,但公开的范围仍然不够广。
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着力提高各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指导,强化《条例》要求和省、市、县有关通知的执行力度。 二是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认真落实《条例》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规范受理格式文本和程序。及时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督查,找准问题。三是进一步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强化人员力量,指定专人负责,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通过集中培训、调研考察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
(二)2019年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以及改进措施
1.存在的差距和不足:
(1)、涉及面不够广,内容上需要进一步丰富。
(2)、开展工作经验不足,在有些程序上需进一步加强。
(3)、公开内容偶尔存在不够及时的情况。
2.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依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明确信息公开范围,完善信息公开程序,努力做到不遗漏,不延迟,保障信息的完整性和时效性。
二是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业务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洪门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