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县2019年开放型经济工作意见》(城发〔2019〕2号)
城发〔2019〕2号
中共南城县委 南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南城县2019年开放型经济
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南城县2019年开放型经济工作意见》已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南城县委 南城县人民政府
2019年3月7日
南城县2019年开放型经济工作意见
2019年,是决胜同步小康至关重要的一年,也是实现我县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一年。为了更好地实施大开放战略,切实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动我县开放型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创新引领、改革攻坚、开放提升、绿色崛起、担当实干、兴赣富民”工作方针,坚持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进一步完善机制,创新方式,着力提升招商引资质量和效益,推进三大产业协调发展,努力实现南城开放型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二、目标任务
1.利用内资。新引进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以上项目32个,其中,亿元以上项目22个(总投资5-10亿元项目6 个,10-20亿元项目3个,20亿元以上项目1个);引进国内外 500 强、央企、上市公司、国内外行业龙头企业1 家。
2.利用外资。实际利用境外资金5000万美元,新引进或新增资2个投资1000万美元和3个投资500万美元以上的现汇外资项目。
3.外贸出口。外贸出口22500万美元,新引进或新培育年出口500万美元以上的生产企业6家,1000万美元以上的生产企业2家。
4.双返双创(三请三回)。新引进返乡创业项目30个以上,其中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以上项目6个,引进高层次人才5名以上,高等院校毕业生返乡创业200名。
三、重点工作
(一)突出重点产业招商。围绕“三年决战园区主营业务收入500亿元,打造3个百亿产业”的目标,在工业方面,明确以电子信息、校具(教育装备)为主导产业,其中电子信息产业重点瞄准芯片、显示屏、光电镜头、LED、VR等高端智能穿戴项目,校具(教育装备)产业重点瞄准多媒体、机器人、3D打印、智慧校园、智能终端等项目;在战略性新兴产业方面,明确以中医药、现代物流为主导产业,中医药重点瞄准大健康产业发展方向,围绕道地药材种植、中成药、生物制药、中药新功能加工、中药材线上线下交易、医药物流等,着力推进产业向中高端迈进,现代物流重点推进无车承运、多式联运等物流发展模式;在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方面,明确以稻渔综合种养、设施蔬菜作为主导产业,稻渔综合种养重点擦亮“全国稻渔养殖基地”这一品牌,设施蔬菜重点推进出口蔬菜种植,力争今年再引进一个蔬菜种植的龙头企业,补齐发展短板。聚焦新经济、新业态,着力引进一批大数据、超算中心、总部经济、休闲旅游、养生养老、现代服务业等项目,培育经济发展新引擎。
(二)突出搭建平台招商。一是加快园区土地征用和平整工作,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逐步构建健全的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体系;二是推动产业园的规划建设,加快三园建设。加快1500亩电子产业园、1500亩中医药产业园、1500亩校具(教育装备)产业园的建设,强化电子产业孵化园运营管理,为企业搭建低成本、专业化、全方位发展平台;三是建立产业引导基金。由县财政建立专门的产业引导基金,重点扶持电子信息、校具(教育装备)、中医药等产业发展,提高企业资金周转能力。四是有效盘活园区土地资源,以处置企业不良贷款、清理“散乱污”企业为抓手,采取“嫁接一批、重组一批、清理腾退一批、破产处置一批”的模式,做好“僵尸”企业闲置地的清收工作,实现腾笼换鸟,盘活土地存量。五是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率。加快标准厂房建设,2019年力争建设标准厂房50万平方米,其中校具(教育装备)产业园20万平方米,电子产业园20万平方米,中医药产业园10万平方米。鼓励园区企业建设使用多层标准厂房,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2亿元的项目,原则上不提供单独用地,一律入驻园区标准厂房,大力提升园区投资强度和土地利用率。确因重大项目需供地的,采取一事一议。
(三)突出外资外贸招商。营造良好的外向型经济发展氛围,提供优质的服务平台,制定可行的激励政策,以吸引更多的外资进入,鼓励更多的外贸企业入驻。一方面,做活外资,为招商引资注入新鲜血液,积极引导外资投向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和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鼓励现有外资企业做大做强,大力支持联益电子、飞龙鞋业等企业以增资扩股、利润再投资等方式扩大利用外资规模。确保2019年新引进外资企业6家以上。另一方面,做实外贸,推动外贸持续健康发展。对我县供货出口企业“摸清家底”,切实创造条件促其转为自营出口。扩大联益电子、迈赛特电子、凯美伟业电子、飞龙鞋业外贸出口,力争2019年突破2.25亿美元;实施校具(教育装备)产品“走出国门”战略,力争2家校具(教育装备)企业实现自营出口,出口额突破1000万美元。同时,在招商引资过程中注重引进出口类项目。充分利用国家和省有关补助政策,鼓励企业到国外、境外参展。引导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开拓国际市场,鼓励引进专业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对本地企业产品进行整合营销。
(四)突出创新方式招商。实施“团队招商+驻点招商+以商招商”的招商方式,积极探索代理招商、委托招商的招商引资新模式。一是深化团队招商。组建7个招商团队和3个专业招商团队,分别由县领导带队,明确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聚焦电子信息、校具(教育装备)、中医药、现代物流和现代农业等产业,重点瞄准上海、广东、深圳、东莞、江苏等地开展招商活动,牵头单位必须负责本团队招商活动开展情况的收集、整理及汇报。二是强化驻点招商。组建3支驻点招商小分队,瞄准长三角、珠三角、闽东南等区域,开展精准招商。闽东南招商小分队由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章燕萍为队长,主攻福州、泉州、厦门等闽东南区域;长三角招商小分队由县委常委尧文彬为队长,主攻上海、杭州、苏州、宁波等长三角区域;珠三角招商小分队由副县长刘凯为队长,主攻广州、深圳、东莞等珠三角区域。三是探索委托招商。积极探索代理招商、委托招商等新型招商模式,与国内知名商务中介建立合作,充分利用其商务信息网络,拓展招商引资渠道。四是推动以商招商。依靠已落户企业客商的人脉资源,发挥他们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吸引和组织一批项目落户,形成“以商招商、以商带商,招一商、带一片”的连锁效应和群体效益。对以商招商有突出贡献的客商给予奖励。五是开展活动招商。在上海、深圳等产业转移重点区域举办招商活动,大力宣传推介我县,着力引进一批大项目、好项目;大力开展“双返双创”和“三请三回(请乡友回家、请校友回校、请战友回驻地)”活动,鼓励南城籍人才总部回迁、项目回移、资金回流、技术回馈,吸引更多在外乡亲返乡创业。
(五)突出优化环境招商。一是优化政务环境。按照“高位化调度、集成化作战、扁平化协调、一体化办理”原则,推进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与工商登记“单一窗口、单一表格”受理,努力营造审批环节最少、办事效率最高、创业环境最优、体制机制最活的政务环境。继续开展客商“庆生”活动,使企业充分感受到政府的温暖。二是加快人才集聚。加大帮助企业引才引智力度,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引进或建立博士、博士后、院士工作站,并与科研机构、高校、央企国企联合,建立研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三是加大政策支持。贯彻落实中央进一步减税降费措施,严格兑现“降成本、优环境”各项政策以及电子信息、中医药、校具(教育装备)等产业扶持政策,让企业得到真金白银的实惠。加强政银企对接,充分发挥信用担保、财园信贷通、还贷周转金、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基金等金融工具,千方百计加大对企业的金融扶持力度。
(六)突出完善机制招商。一是强化领导带头。县主要领导每季度开展招商活动时间不少于30天,招商团队领导和单位主要领导每季度开展招商活动时间不少于20天。二是强化规范运作。切实规范项目洽谈、对接和推进,对捕捉的项目信息和线索,各招商团队要认真分析、梳理和筛选,对有价值和投资意向的项目信息要及时跟进,并做好项目前期洽谈和对接,凡是涉及“一事一议”政策的项目,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率专业谈判小组进行对接和洽谈。三是严格项目评审。制定招商引资负面清单,成立项目评审小组(县商务局牵头),对项目进行全方位的审定。对高危、高污染、高能耗、去库存、生产工艺落后等项目拒绝洽谈、拒绝对接;四是保障工作经费。招商团队实行经费与完成目标任务挂钩,由县财政安排每个招商团队招商工作经费5万元,完成目标任务奖5万元(严格按照完成任务情况计奖);安排驻点招商小分队招商经费10万元(不含房屋租金,房屋租金据实拨付),完成目标任务奖2万元(严格按照完成任务情况计奖)。招商经费实行报账制,由商务局统一管理。未带团队的县领导外出招商经费在招商基金中据实报销。五是落实外出招商信息报送制度。招商团队及单位主要领导外出招商必须向商务局报送外出招商活动信息及考察报告,活动信息包括外出招商人员、招商地点、对接客商及项目洽谈情况等。县商务局、县委办、县政府办要对报送的信息进行不定期抽查,一经发现“假招商”行为的,县纪委监委要介入调查。六是强化调度考核。坚持把招商引资作为“一号工程”来抓,明确实行“每月一方案、每月一重点、每月一调度”的工作模式,每月月初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牵头调度招商引资工作,通报上个月各团队、各单位招商引资完成情况,明确下一步招商重点,对于重大招商信息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直接对接;各招商团队要在每月月底编写本月外出开展招商活动及对接项目情况报告,制定下个月招商主题及招商活动安排,并将情况报告及招商活动安排报送至县商务局,由商务局进行汇总后报送至县主要领导及各招商团队队长。制订切实可行的考核与奖惩办法,在注重外出招商、项目引进、实际进资等任务指标考核的同时,进一步强化招商服务和项目建设的考核力度,各招商团队团长和引资服务单位对企业的项目建设进度、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客商投诉、上访纠纷等方面要负责到底,不得推诿,着力构建全过程、全方位的考核体系。乡镇下达招商引资指导性任务、招工任务和“双返双创”(“三请三回”)任务,招商引资根据完成情况只奖不罚。设立年终目标考评奖、项目税收奖,严格实行“通报批评、表态发言、检讨发言、电视曝光、抽调经费、取消绩效考评评优资格”等惩罚措施。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杜绝借招商名义外出旅游、走亲访友、办私事等行为。
附件:1.2019年度县直部门和乡镇分类方案及目标任务
2.2019年度招商团队组建方案及目标任务
3.2019年度专业招商团队和驻点招商小分队组建方案及目标任务
4.2019年度开放型经济工作考评办法
附件1
2019年度县直部门和乡镇分类及目标任务
四类部门(12个)
成员单位:工业园区管委会、商务局、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教体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委员会。
目标任务:
1.工业园区管委会、商务局新引进固定资产投资亿元以上项目2个,实际进资4000万元(含老项目,下同),其中:新引进亿元项目进资2000万元;
其它成员单位新引进固定资产投资亿元以上项目1个,实际进资2000万元,其中:新引进亿元项目进资1000万元。
2.每个成员单位新引进1个固定资产2000万元以上双返双创(三请三回)项目。
三类部门(14个)
成员单位: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发改委、城市管理局、审计局、税务局、人社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民政局、司法局。
目标任务:
1.每个成员单位新引进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1个,实际进资1600万元,其中:新引进5000万元项目进资800万元。
2.每个成员单位新引进1个固定资产1500万元以上“双返双创”(“三请三回”)项目。
二类部门(14个)
成员单位:县委办、政府办、人大办、政协办、科技局、廖坊水库管理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医疗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供销社、总工会、工商联、麻姑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目标任务:
1.每个成员单位新引进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以上项目1个,实际进资1200万元,其中:新3000万元项目进资600万元。
2.每个成员单位新引进1个固定资产1000万元以上双返双创(三请三回)项目。
一类部门(36个)
成员单位:纪委(监察委)、接待办、扶贫办、统计局、社保局、就业局、应急管理局、行政服务中心、中医药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党校、团县委、科协、党史办、残联、妇联、融媒体中心、气象局、麻源水库工程管理局、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森林公安局、交警大队、人民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商银行、邮政银行、供电公司、水投公司、电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
目标任务:每个成员单位提供有价值项目信息线索2条以上,为全县招商引资做好服务。
乡 镇(12个)
成员单位:建昌镇、上唐镇、株良镇、徐家镇、洪门镇、万坊镇、沙洲镇、龙湖镇、里塔镇、天井源乡、新丰街镇、浔溪乡。
目标任务:
引进“双返双创”(“三请三回”)项目任务:建昌镇、上唐镇、株良镇、徐家镇、天井源乡、万坊镇引进返乡创业项目3个以上;其它乡镇引进返乡创业项目2个以上。
招工任务:以《关于印发<南城县2019年工业园区企业用工招聘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城府办字〔2019〕2号)分配的任务为准。
指导性任务:新引进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入园项目1个,实际进资1000万元。
附件2
2019年度招商团队组建方案及目标任务
招商团队名称 |
团长 |
副团长 |
牵头单位 |
成员单位 |
团队 服务单位 |
招商 引资 |
双返双创 (三请三回) |
|
返乡 创业 |
人才 引进 |
|||||||
第一招商团队 |
周国平 |
张晨曦 |
审计局 |
沙洲镇、农业农村局、 县委办、科技局 |
党校、党史办、就业局、移动公司 |
每个招商团队引进1亿元以上项目2个,其中1-3亿元项目1个,3亿元以上(含3亿元)重大项目1个 |
每个招商团队引进3000万元以上返乡创业项目1个 |
每个招商团队引进高层次人才1名,高等院校毕业生返乡创业20名 |
第二招商 团队 |
陈胜堂 |
朱小明 |
卫健委 |
建昌镇、人大办、水利局、 供销社 |
科协、检察院、应急管理局、农业银行、 麻源水库工程管理局 |
|||
第三招商 团队 |
过初良 |
李应林 |
生态环境局 |
里塔镇、政协办、民政局、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气象局、残联、邮政银行 |
|||
第四招商 团队 |
张沥泉 |
游庆龙 |
财政局 |
上唐镇、政府办、 税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统计局、行政服务中心、社保局 |
|||
第五招商 团队 |
梅 勇 |
汤 岩 |
发改委 |
万坊镇、政法委、 人社局、城市管理局 |
公安局、法院、 农业发展银行 |
|||
第六招商团队 |
朱文泉 |
龚育梅 |
工商联 |
株良镇、组织部、 司法局、医疗保障局 |
森林公安局、电信局、中国银行 |
|||
第七招商团队 |
黄晓俊 |
杨 春 |
文化广电 新闻出版 旅游局 |
浔溪乡、宣传部、总工会、 麻姑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
融媒体中心、建设银行、联通公司 |
附件3
2019年度专业招商团队和驻点招商小分队
组建方案及目标任务
专业 招商 团队 名称 |
团长 |
副团长 |
牵头单位 |
成员单位 |
团队 服务单位 |
驻点 招商 小分队 |
招商引资 |
双返双创 (三请三回) |
|
返乡 创业 |
人才 引进 |
||||||||
驻闽东南招商团队 |
章燕萍 |
吴 军 |
市场监督 管理局 |
统战部、徐家镇、 交通运输局、林业局、廖坊水库管理局 |
中医药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妇联、工商银行 |
队长1名,成员2-3名 |
每个招商团队引进1亿元以上项目3个,其中1 -3亿元项目2个,3亿元以上(含3亿元)重大项目1个 |
每个招商团队引进3000万元以上返乡创业项目1个 |
每个招商团队引进高层次人才1名,高等院校毕业生返乡创业20名 |
驻长三角招商团队 |
尧文彬 |
周青林 |
工业园区 管委会 |
天井源乡、洪门镇、 自然资源局、退役军人事务局 |
接待办、水投公司、人民银行 |
队长1名,成员2-3名 |
|||
驻珠三角招商团队 |
刘 凯 |
|
商务局 |
龙湖镇、新丰街镇、 工业和信息化局、教体局、机关事务管理局 |
团县委、供电公司、交警大队、农商银行 |
队长1名,成员2-3名 |
附件4
2019年度开放型经济工作考评办法
为充分调动各招商团队、驻点招商小分队、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发展开放型经济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加快推进开放升级、发展升级,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对象
各乡(镇)、县委有关部门、县直有关单位、各招商团队、驻点招商小分队。
二、考评时限
2018年12月1日至2019年11月30日。
三、考评内容
新引进3000万元以上项目,项目实际进资(含列入考核的老项目进资),双返双创(三请三回),企业招工,外出招商,实际利用境外资金,外贸出口,电商销售额,上交税收,项目建设进度,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客商投诉,民工、员工上访纠纷等。
四、考评办法
(一)项目认定
1.纳入3000万元以上考核范畴的项目
新引进的3000万元以上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必须通过环评、节能评估、安评等程式,并具备立项批文、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等相关项目资料。
(1)新引进3000万元以上入园工业项目(指新用地、新注册、新开工的项目)列入考评。
(2)经县政府同意整体收购、盘活现有园区企业新注册、新开工的工业项目,剔除收购款后当年新增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3000万元的,可分别按新引进1个3000万元、1亿元、2亿元、3亿元项目认定。
(3)对新引进和现有校具(教育装备)企业抱团组建集团入驻校具(教育装备)产业园的项目,用地1个单元(建筑面积1万㎡)、用地2个单元、用地3个单元、用地4个单元、用地5个单元,可分别按新引进1个3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2亿元、3亿元项目认定。
(4)对新引进总部经济(建筑业)企业。对当年新注册并取得资质的建筑企业:
5-20个三级资质企业,可按新引进1个3000万元-2亿元项目认定(以企业个数按比例计);
20个以上三级资质企业,可按新引进1个3亿元项目认定;
1个二级资质企业,可按新引进1个亿元项目认定;
1个一级资质企业,可按新引进1个3亿元项目认定;
1个特级资质企业,可按新引进1个5亿元项目认定。
对新引进新注册且当年纳税100万元(含100万元,下同)以上的建筑企业:
100—800万元的,可按新引进1个3000万元-2亿元项目认定(以进资额按比例计);
800万元—1000万元的,可按新引进1个3亿元项目认定;
1000万元以上,可按新引进1个5亿元项目认定。
(5)对新引进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现代农业、休闲旅游、物流园区、大型综合专业市场、养生养老、二甲医院、教育文化等项目,经县开放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后,可纳入考核。
(6)新引进注册地在本县的电子商务企业,当年线上销售额达到1000万元-3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1亿元-2亿元、2亿元以上的,可分别按新引进1个3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2亿元、3亿元项目认定。
(7)新取得《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外资项目,当年现汇进资100万美元、200万美元、500万美元、1000万美元-2000万美元、2000万美元以上的,分别按新引进1个3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2亿元、3亿元项目认定。
2.不列入考评的项目
(1)只是企业法人代表更换、股东增减、企业名称更改,其经营性质不变的项目;
(2)希望工程项目和其它形式捐赠的项目;
(3)财政、国债资金,银行拆借资金,移民建镇资金,农业开发资金,扶贫资金等专项拨款的项目;
(4)纯房地产项目;
(二)进资认定
1.项目实际进资是指已到位的固定资产(土地、建筑物、机械设备等)投入资金,企业流动资金及政府投入资金不列入进资范围。
2.建筑物以实际施工建筑面积为准,参照有关类型建筑物的同期决算造价和实际情况计算进资。
3.设备投资以设备购置和安装所发生费用确定,凭购进设备原始发票为依据,没有发票的按同类企业同类资产的价格或市场价格就低评估确认。
4. 现代农业项目和现代服务业(剔除房地产部分)按实际发生费用计算进资。
5.外资外贸项目按现汇进资和海关报关单数额折合人民币计算为工业项目进资。
6.收购、盘活、租赁项目以新增实际进资计算,收购款不计算进资。
7.总部经济(建筑业)项目,进资按企业纳税额的两倍予以认定。
8.电子商务项目按线上营业额的1/5计算进资。
9.2018年度及以前的老项目,在合同建设期内的,当年进资可列入考核;在合同建设期外的,新增建筑面积超过5000㎡或新购进设备金额500万元以上的,可列入当年进资考核。
(三)项目分享
1.对新引进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1亿元的项目,不在同一个招商团队的单位之间不得分享,同一招商团队成员单位内部可以分享,具体分享原则为:
3000万元(含3000万元,下同)-1亿元项目,最多允许2个单位分享。
2.对新引进1亿元以上项目,允许跨团队分享,具体分享原则为:
1亿元-2亿元项目,最多允许两个团队的3个单位分享;
2亿元-3亿元项目,最多允许两个团队中的4个单位分享;
3亿元-5亿元项目,最多允许三个团队中的5个单位分享;
5亿元-20亿元项目,最多允许三个团队中的6个单位分享;
20亿元以上的项目,最多允许三个团队中的8个单位分享。
3.项目分享必须经招商团队团长和开放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同意。
4.对2018年度及以前引进的项目按原分享协议执行。
5.明确项目牵头引进单位。
亿元以下项目,只允许1个牵头引进单位;
1亿元-2亿元项目,最多2个牵头引进单位;
2亿元-5亿元项目,最多3个牵头引进单位;
5亿元以上项目,最多4个牵头引进单位。
(四)计分方法
1.县直二至四类部门、乡镇考核计分方法
采取功效系数法、加权平均法和直接加减分法计算得分。
第一步:计算单项任务指标分值:各单项任务指标完成比例最高的单位计100分(指在本分类部门完成比例最高的记100分,下同),最低的单位计60分,其它单位得分用公式:[(本单位指标值-本类部门最小值)*40/(本类部门最大值-本类部门最小值)]+60计算。
第二步:按各指标分类权重计算综合得分。其中:二至四类部门对实际进资(含老项目)、新引进项目数、新项目当年实际进资三项指标采取功效系数法,并按0.2、0.2、0.6权重计算得分;乡镇对招工、新引进5000万元以上项目数及实际进资三项指标采取功效系数法,并按0.4、0.3、0.3权重计算得分。
2.招商团队计分方法
项目计分:每新引进1个1亿元(含1亿元,下同)-3亿元的项目,计20分;不足1亿元按比例计分。
每新引进1个3亿元以上项目,计40分。
进资计分:新引进亿元以上项目实际进资总额最高的团队计40分,其它团队按其比例计分。
3.双返双创(三请三回)考核办法由县委统战部制定并考核。
4.乡镇招工考核办法由县人社局和工业园区管委会制定并考核。
5.跟踪服务工作考核办法由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和县商务局制定并考核。
6.专业招商小分队管理考核办法由县委组织部和县商务局制定并考核。
7.年终考核中,县直二至四类部门未新引进3000万元以上项目且考核总分在本类部门列倒数第一的,视为未完成全年开放型经济工作任务;二至四类部门中考核总分最低的单位,为全县倒数第一名。
8.招商团队考核总分达80分(含80分,下同)以上的,视为完成全年开放型经济工作任务,奖励完成目标任务奖5万元;75分-80分的,奖励完成目标任务奖4万元;70分-75分的,奖励完成目标任务奖3万元;60分-70分的,奖励完成目标任务奖2万元;60分以下的,不予奖励。
五、奖励措施
(一)年终目标考评奖
1.招商团队(含专业招商团队)按考核结果评出前4名,分别发给奖金8、7、6、5万元。
2.县直二类至四类部门每类部门及乡(镇)按考核结果评出前4名,分别发给奖金5、4、3、2万元;
3.县商务局完成外贸出口、实际利用外资任务分别奖励7万元、9万元。
4.跟踪服务先进单位6个,分别发给奖金1万元;招商引资先进个人6名,跟踪服务先进个人6名,分别予以表彰。
5.乡镇根据完成招工情况评出前四名,分别发给奖金4、3、2、1万元;双返双创(三请三回)先进单位6名,分别发给奖金1万元;双返双创(三请三回)先进个人6名,分别予以表彰。
6.对引进的项目出现安全生产事故,出现环保问题,出现客商投诉上访、出现企业员工、民工上访且久拖未决并造成重大影响的,单位及团队均不得参加评先。
7.没有引进3000万元以上项目,只是参与项目分享的团队(单位),不得参加评先。
(二)项目税收奖
1.凡招商引资工业企业(金属、物资回收企业、资源型企业、原国有转制企业除外)从企业开始纳税年度起,当年上交增值税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前三年度由受益财政按所缴纳增值税地方实得部分的6%奖励牵头引进单位,三年后按该企业所缴纳增值税地方实得部分同比历史最高年份增量部分的6%计奖,上交增值税100万元以下的不计奖。
2.对牵头引进的工业项目在异地落户产生的税收,项目引进地与落户地按3∶7的比例分享,异地落户项目的税收奖励由受益财政按受益比例分享。
六、处理措施
1.通报批评。每季度对部门、单位及团队完成较差的(含外出招商次数和提供项目信息未达要求、假招商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在行政中心一楼电子显示屏予以公示。
2.表态发言。第二季度考核各项指标均未破零的(含外出招商次数和提供项目信息未达要求、假招商的)单位“一把手”及未新引进3000万元以上项目且在本类部门综合排位倒数第一名的单位“一把手”在招商引资调度会上作表态发言。
3.检讨发言。第三季度考核各项指标均未破零的(含外出招商次数和提供项目信息未达要求、假招商的)单位“一把手”及未新引进3000万元以上项目且在本类部门综合排位倒数第一名的单位“一把手”在招商引资调度会上和电视台作检讨发言。
4. 抽调经费。年终考评,县直二至四类部门中未引进3000万元以上项目且在本类部门倒数第一的单位,由县财政统一抽调其公用经费(以本考核年度为基数)的15%划拨到招商基金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商务局)设立的专门账户。
5.取消绩效考评评优。县直二至四类部门中未完成开放型经济工作任务且在全县排位倒数第一的单位,取消本年度绩效考评评优资格。
6.对借招商名义外出旅游、走亲访友、办私事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一经查实依纪处理。
七、其它
2018年12月以前,县委、县政府出台的文件内容与本意见有相抵触的,以本意见为准。
中共南城县委办公室 2019年3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