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县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2.政务公开助力惠民生。
我县教体局今年关闭了单位网站,政务公开内容转移到南城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以及江西省政务服务网进行公开。全县现有义务教育学校157所,其中完小70所、教学点 72个、初中1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 2 所、完中2所,小学综合均衡差异系数为0.448,低于0.65的标准,初中综合差异系数为0.496,低于0.55的标准,二项系数均符合国家评估验收标准。我县义务教育学校全部完成了标准化学校建设任务,所有学校达到省定办学基本标准,顺利通过了省级督导评估。
并且,公开了义务教育招生范围、条件,学校情况和结果等信息。
2.政务公开助力防风险。
我县对金融行业重点关注的涉案企业及公司(如昆明的E租宝、善心汇等非法集资案件)做到积极跟踪,并及时将最新情况反馈至省市金融办,并且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多次提示金融风险。
我县建立房地产市场信息定期发布机制,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信息公开,及时将商品房开发楼盘情况、批准预售情况以及销售备案情况在“南城县房地产信息网”上公开。同时在“中国抚州”门户网站上公布房地产市场情况。
及时公开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及分配等信息。每年棚户区改造情况及进度都会在“中国南城”网站公布,保障性住房建设及摇号分配情况都在“中国抚州”门户网站上公布。
(二)拓宽政务公开平台
1.加快政府网站整合。我县原来除政府门户网站外还拥有县审计局、房管局、档案局、教体局等多家部门网站。但是部门网站由于人力物力有限,网页系统错误、信息更新不及时、网站安全指标不达标等问题时有发生。今年以来,省市加强了对政府网站的监督力度,并且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定期对我县各网站进行督察。部门网站的多种问题日益凸显,给我们的管理带来了诸多不便。我县早在省市要求关闭部门网站通知下发之前就开始着手关闭工作。省市要求今后县级政府部门和乡镇政府不再新建网站,已建成的网站应关停并迁移至县政府门户网站的通知下发后,我县立即按照工作程序关闭了7个部门网站。
2.加大政务新媒体建设。我县委适应新时代媒体传播趋势的变化,要求全县各单位充分发挥网络媒体资源集中的作用,把国家法律、政策和南城干部群众干事创业的生动实践,以通知、政策解释,短故事、案例、小评论、微视频、H5等形式,在本单位政务网站、微信、微博编发原创贴文,然后将原创贴文标题和网址链接上传到网信办创建群,通过网信办工作人员的工作指令和各单位干部职工、基层群众转发、点赞、正面评价等方式,传播到全县各行各业、线上线下的每个角落,充分占领社会主义思想意识形态网络空间阵地,多让政务信息在线上传播,少让百姓办事在线下跑腿,走好网络群众路线。坚决杜绝僵尸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目前南城移动媒体传播力位列全省第七名,全市第一,南城发布政务微博月阅读数突破100万,粉丝遍及全国各省,男女老少各个年龄段都有,另有22家海外媒体关注,南城发布政务微博在全省前二十强县区的各类新媒体里,传播力指数最高。
3.健全完善新闻发布制度。我县根据省市对于建立新闻发布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政府新闻宣传工作,推进政务公开,努力构建阳光政府、责任政府,依据我县实际,制定了《南城县人民政府新闻发布制度》,制度中对新闻发布的内容、新闻发言人、发布的形式、审批的流程河新闻采集的工作制度进行了规范。并且为适应当前网络舆情的新形势,我县还制定了《关于印发<南城县关于进一步加强正面新闻宣传报道与负面社会舆情信息协调处置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城办字〔2017〕70号),意在对于网络舆情扩正与控负两手抓,两手硬。一手抓扩正。为了进一步巩固党报党刊主流媒体地位,充分发挥移动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在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传达党政信息的作用,把握网络舆论主旋律,抢占网络舆论主阵地。我县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政务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型媒体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各乡镇网信三员要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县委和本单位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重大部署、重要时间节点中心工作,以“县融媒体中心中央厨房”为主阵地,强化管理,丰富网络内容信息,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服务好大局。一手抓控负。网络舆情的产生大部分来源于现实社会的矛盾,民众的现实需求无法通过线下满足,网络便成为了发泄与求助的途径。为此,我县转发了《关于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意见》,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舆情管理的通知》,落实了网络巡查24小时值班制,并积极回应网民关切,建立了县负面社会舆情信息处置联席会议制度、分级报送制度和信息核实调查处理制度。
(三)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为政务公开服务
我县在2015年就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下发了《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通知》(城府办发〔2015〕20号)文件,截止日前,我县设立法律顾问数249家,其中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66家,国家机关(含县直各单位、乡、镇政府)57家,其中人民团体4家;国有企业9家;村社区174家。法律顾问制度明确了政府聘请的法律顾问负责政府政务公开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和法律建议,参与政府各类文件的起草、审议和修改,受政府委托调查和处理政务公开具体的法律事务。
(四)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
1.选好配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我县领导对于政务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多次提出要配齐配强干部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今年我县根据领导人事调整而调整了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常务副县长张沥泉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县委宣传部副部长邹应国同志单位,领导小组成员由各单位主要领导和各乡镇长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委,办公室主任由发改委主任全荠怀同志兼任。县政府领导同志分工安排中将政务公开工作单列一项作为常务副县长的分工安排。
我县同时要求各责任单位要配齐配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将各单位的工作人员信息及联系方式提交给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并组建了“南城县政府网站信息员群”QQ群便于统一管理,目前QQ群里有195人。
2. 强化政务公开教育培训。我县十分重视对于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各种教育培训,由于政务公开工作一般是放在各个单位的办公室而且是要懂得电脑操作的年轻人来做,导致了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流动性特别大,新旧交替一旦没有衔接好,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就很难正常开展。我县要求各单位一旦工作人员有变更要立刻上报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并要求新工作人员加入工作群中,在群文件中有操作手册可以自行下载进行自学。同时,我县每年都会组织一次大型的培训活动。今年5月10日,我县为加强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抚州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平台信息发布力度,我县专门召集人社、园区、交通等90余家单位召开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培训会,会议落实了各单位信息公开分管领导和专门工作人员,并对网站信息发布基础操作进行了集中培训。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7年,我县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2条,内容为要求公开征地土地公告、征地补偿方案、征地补偿方案公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政府工作报告和统计公报,已及时办结并予以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县政府信息均属免费提供,不存在收费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县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申诉案件。
行政诉讼有2件,分别为黄某不服县国土资源局不履行信息公开法定职责案及王某不服县民政局不履行信息公开法定职责案,经法院审理均驳回两位原告诉求,确认原行政行为合法。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工作发展不够平衡。个别部门和乡(镇)的领导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思想上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如有的在认识上还停留在“要我公开”上;有的还存在怕公开后削弱管理权力,增加工作难度等模糊认识;有的满足于一般性的办事程序、办事原则、收费标准公开。
(二)公开内容不够规范。有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欠具体,只公开办事制度、年度目标实事等,对一些具体业务工作尚未公开。
(三)长效机制需要完善。有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内容表象化,细化不够,公众需要的信息公开不多,监督约束等方面的工作机制尚不健全。
改进措施:健全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检查督查制度和考核办法,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办好我县政府网站,提高民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使民众需要安全生产行政服务时,提供便捷的服务。
七、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我县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及时明确责任,迅速交办到位。各承办单位把办理工作摆上重要议程,制订方案,落实责任,与单位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县政府办公室充分发挥牵头抓总职责,定时检查通报办理工作进展情况,保证了办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县十七届人大一、二次会议及闭会期间,县政府共收到县人大常委会交办的代表意见建议109件(含闭会期间10件),今年,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112件(含闭会期间10件),政协提案105件,其中:农林水类27件,占24.8 %;工交城建类61件,占55.9 %;文教卫生类10件,占9.2%;财贸金融类等11件,占10.1%。在县人大常委会的精心指导和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经过各承办单位和承办人员的共同努力,所有建议均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毕,办复率100%,代表满意(含基本满意)率100%。
八、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2017年度)
2018年2月22日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南城县政府办公室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5812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794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422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86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50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2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21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3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2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1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1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2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2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2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2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2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2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59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26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62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64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3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26 |
单位负责人:尧国强 审核人:李子明 填报人:宋子玲
联系电话:7254231 填报日期:2018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