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NC0041/2017-00416
发文机关:
文 号:
成文日期: 2017-03-12 11:55:05
洪门镇人民政府2016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洪府发[2017]6号
洪门镇人民政府2016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将我镇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洪门镇人民政府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收费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起止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意见,请与洪门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邮编:344712,联系电话:0794-7361168,电子邮箱:hmzdw@sohu.com)。
一、概述
2016年,我镇认真执行《条例》规定,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在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同时,努力做好依法申请公开工作。
(一)组织领导情况
2016年,洪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镇党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和市、县政府办公室有关要求,成立以镇长官志勇为组长,人大主席郑应明为副组长、镇属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镇办公室主任兼任镇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协调、落实、监督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镇政府办负责召集各村成员设置联络员,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统一组织协调和整体推进全镇、各村、镇属办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制度情况
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规范运行。为加强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建设,我镇已建立健全以下相关工作机制: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等;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各个环节的流程、时限等具体要求。二是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依据上级的有关规定,对公开和不公开的政府信息界定作出规定,确定审查程序、责任、追究办法等。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和督查制度。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镇政府安排专人负责各村、镇属办单位的信息收集、处理和报送工作。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员,做好电脑设备维护、信息发布、网上公开等相关工作。
(四)学习、培训、宣传情况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镇党委书记、镇长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各村、镇属办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把该项工作纳入了镇年终考核体系。二是大力加强宣传。今年以来,组织人员到各村发放传单和张贴宣传标语,通过广播宣传,较好地宣传了《条例》的实施意义,在全镇营造了良好的氛围。三是搞好学习培训。2016年举办了2期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班,参加培训的达20人次。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相关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和业务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全镇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70余条,其中网上公开政府信息4070条, 2016年度主动公开10条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主要涉及概况信息、法规文件、发展规划、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财经信息、行政执法等7大类。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
我镇的政府信息主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宣传栏、新闻媒体及其他便民渠道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6年,我镇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镇政府信息均属免费提供,不存在收费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镇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县政府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1、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提高。
2、信息公开更新不够及时。
3、公开内容不够规范。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业务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工作能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二是强化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依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明确信息公开范围,完善信息公开程序,努力做到不遗漏,不延迟,保障信息的完整性和时效性。
七、附表
洪门镇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洪门镇人民政府
2017年2月8日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洪门镇人民政府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0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1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2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20 |
单位负责人:官志勇 审核人:李雪辉 填报人:蔡洋
联系电话:15870755699 填报日期:2017年2月8日